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萬州殯儀館遷建項目所涉劉洋案
律師服務的比選邀請書
因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建工七建)案件應訴的需求,現對本公司承建的萬州區殯儀館遷建工程(以下簡稱萬州殯儀館項目)所涉案件的律師服務進行比選,邀請人為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比選項目(案件):
劉洋訴文小平、張洪兵、易雪娟、重慶琦檸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琦檸勞務公司)、重慶建工七建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涉案項目:萬州區殯儀館遷建工程,該案由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其訴訟請求為:請求確認文小平、易雪娟、張洪兵立即給付劉洋挖掘機租賃費76.878萬元及暫計利息8.2萬元,琦檸勞務公司和重慶建工七建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給付責任,五被告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
劉洋自稱:重慶建工七建將涉案項目場地工程分包給琦檸勞務公司,琦檸勞務公司將該部分項目以內部承包形式分包給文小平、易雪娟、張洪兵,前述三人因工程需要,向劉洋租賃挖掘機并簽訂了挖掘機租賃合同,完工后三人對租賃費用進行了結算并簽字確認,但三人仍有部分租賃費以工程款未撥付為由拒付。
重慶建工七建認為已足額履行了工程款支付義務,劉洋所訴法律關系系其與文小平、易雪娟、張洪兵之間的法律關系,與重慶建工七建無關。
對該比選項目有參選意向的受邀人可根據末尾聯系方式與工作人員聯系,提交《比選保密承諾書》獲取相關部分項目資料以作參考。
二、比選項目內容:
為重慶建工七建在前述案件事宜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法律調查、證據收集、出庭應訴、協調事宜。請受邀人在遞交文件中闡明代理思路及方向,列出擬起訴案由、策略分析及可能存在的風險。
三、服務期限:自法律服務委托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所涉法律服務事項全部結束時止。
四、受邀人資格要求:
(一)受邀人必須合法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律師事務所;
(二)受邀人須經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合法登記注冊,持有本年度檢查考核結果合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受邀人應在比選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受邀人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三)受邀人擬派出的服務律師執業要求:律師執業3年以上(含3年,以律師執業證書記載為依據)專業工作經歷(受邀人應在比選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受邀人單位公章,原件備查);具有較豐富的經驗、較強的溝通能力;代理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案件(含執行程序)類型訴訟業務,具備建筑行業糾紛處理的專業特長、業務能力、法務資源;
(四)受邀人、法定代表人和受邀人代表沒有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受邀人失信情況查詢平臺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址為http://shixin.court.gov.cn/。
五、特別注意:
(一)受邀人須具備建筑行業法律服務代理經驗,請在遞交的比選文件中確認案件主辦服務律師或律師團隊(不超過三人)姓名,并提供受邀人擬派出的主辦服務律師曾辦理的(兩個以上)相關歷史業績材料及案例,如:勝訴案件判決及代理合同,我司承諾對受邀人提供的相關材料保密;
(二)若受邀人中選,受邀人遞交的比選文件載明的主辦服務律師(律師團隊)將作為后續簽訂的《法律服務委托合同》中載明的服務律師,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邀請人將拒絕向《法律服務委托合同》中載明律師以外的律師出具授權材料;若因特殊情況受邀人須更換主辦律師或授權給主辦律師以外律師的,須向邀請人提供書面說明,經邀請人法律事務部審核同意后方能更換;
(三)此次比選報價方式為:基礎代理費用+風險代理費用(以實際減損金額為基數按比例計算);
(四)遞交文件須提出代理方案及思路、服務報價等,若僅有代理方案及思路或僅服務報價,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比選資格。本次比選為綜合比選,重點關注律師事務所的綜合實力及代理律師個人的相似案件業績、專業特長、業務能力、法務資源以及與案件實際需要的匹配度等因素,并結合律師提出的訴訟(仲裁)方案予以綜合判斷,不單純以報價作為最終選聘依據;
(五)律師費報價中需包含差旅費用,不再另行報銷差旅費,不再就差旅費單獨支付款項;
(六)遞交文件中應對各易產生歧義的部分進行補充說明,未補充說明的在比選評議時將以最有利于邀請人的形式做解釋,并作為合同簽訂內容進行補充說明;
(七)本次比選受邀人范圍為重慶建工七建綜合外聘律師庫與建設工程專業類別外聘律師庫入庫律師事務所。
六、比選須知
(一)遞交比選文件截止時間:比選文件相關資料應于2022年4月2日11時00分之前提交(送達)到重慶市九龍坡區陳家坪朝田村176號華宇大廈16樓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律事務部;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本比選內容規定的比選文件將被拒絕。
(二)遞交比選文件要求:受邀人收到本邀請書后,請按本邀請書中對提交的比選文件內容的要求,將比選文件用檔案袋密封后負責人簽字并蓋律所公章,若未密封或相關資質資料不完整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比選資格。
(三)若比選評議內容有變更,工作人員將及時聯系各所。
七、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陳家坪朝田村176號華宇大廈16樓
聯系人:李若冰、劉小霞
電話:023-89256891
附件:《比選保密承諾書》(模板)
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比選保密承諾書
致: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鑒于貴公司關于萬州殯儀館遷建項目所涉劉洋案律師服務比選邀請過程中涉及到貴公司的商業或技術秘密,我方承諾如下:
- 我方將遵循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參加項目的比選;
-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 不與其他參選人相互串通比選報價,不排擠其他參選人的公平競爭、損害邀請人的合法權益;
- 不向邀請人或者評選委員會成員行賄以牟取中選;
- 本承諾所涉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我方在比選過程中直接或間接獲得的所有商業或技術信息(包括口頭、書面信息及資料);
六、我方獲得的保密信息只用于本次比選工作,絕不用于其它用途;
七、我方將對從貴公司處得到的信息進行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全部或任一部分泄露給第三方;
八、我方采取嚴格措施防止與本次比選工作無關的我方人員接觸保密信息,防止其泄露信息,如果發生泄密,我方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九、本承諾書所涉及的保密義務不因比選終止而終止。
參選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2022年X月XX日
重慶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萬州殯儀館遷建項目所涉劉洋案
律師服務比選評分表
比選文件是否為開標當場拆封:
序號 | 評分項目 | 分值 | xxx律師事務所 | xxx律師事務所 | xxx律師事務所 | xxx律師事務所 |
1 | 相似案件業績 | 10 | | | | |
2 | 律師專業特長 及業務能力 | 10 | | | | |
3 | 律所資格及資源平臺 | 10 | | | | |
4 | 代理價格(價格最低者30分,次低者25分,以此類推) | 30 | | | | |
5 | 代理思路或方案 | 40 | | | | |
加權合計總分 | 100 | | | | |
評分人意見:
評分人簽名:
年 月 日
說明:此次比選為確定關于重慶建工七建擬就萬州殯儀館遷建項目所涉劉洋案合作律師事務所。